2015-11-18

朋友

是夜

有些人很單純,講過幾句話,見過幾次面,知道名字了,突然有一天,街上看到,他跑來跟你打招呼,你很訝異他怎麼記得,他會很自然的回答你:

「我們是朋友呀,當然記得。」


我們是朋友,朋友的標準,對某些族群來說就是如此的簡單,當然了,他沒有明說是什麼層級、什麼關係的朋友,你必須等到他掏心掏肺,你才會嚇然發現你不是普通朋友,他對朋友是很認真的,原因不太清楚,可能是些小動作感動了他,也有可能是你在某些時候站到他的身邊,所以,他當你是朋友。

不過,相對於那些一頭熱而且充滿熱情的人,天平的這邊,是一群把關係切得很清楚的不同族群,對他們來說,隨便跨越份際,充滿熱情,那都是很誇張的舉止。

見過面,頂多就是一面之緣。

知道名字,那就是知道這個人。

一起工作、念書一陣子,可以叫做認識,是同學,是同事。

真的一起經歷過一些事,一些大事,保有了一些秘密,一些不被多數人知道的事,那才足以稱為,朋友,不是輕而易舉就可以換得的地位。

而這種地位也不是能夠長久保有的存在,朋友是必須維繫與連絡的,必須有值得一再回味的共有記憶,不然,隨著空白時間拉長,那麼朋友的光彩就會開始衰退,原本共有的那些記憶,缺乏了熱烈的情感上色,轉變成黑白的記憶,變成發生過的事,現在的你,如今看來也不過年少無知,或是環境使然的革命情感,是個人生的通過點,與其說是重要,不如說是無感,無感的冷卻。

所以,從朋友往回退,變成認識,變成知道,雖然不會降到最低,雖然有過那麼些嘻鬧的往事,但,情感不再,時間讓我們陌然,而那些號稱最重要的秘密,只是隨時等到它被公開,成壓垮曾有過一切的最後一根稻草,要不,你就只能握著那些些秘密,成為真正緊守驢耳朵秘密的理髮師。

緊守驢耳朵秘密的理髮師,是愚蠢,還是代表著他真的值得信守呢?

算了吧。這年頭能保守秘密的,也不會是什麼了不起的人物,記憶一斤能賣多少錢?

反而更喜歡那些反復出賣、背叛自己,只會奉承、褒美自己的,朋友。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