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個月前,我因為覺得工作上有太多不可解的問題,最後思考了以後我提了辭呈,臨行告訴同伴們,這問題不可解,如果他們繼續撐著,其實狀況不會改變。
當時的工作量是10%,只賺進約60K的收入,扣掉基本開銷就已經破表,更不用提個人產值的部份,更何況最終目標是120%;上個月在壓低支出的狀況,我本人可以賺進約56K的收入,對方明顯有將案件給付額壓低,因為我的感受上工作了約70K的工作量,不過對方表明實質工作量佔總比僅15%;進入本月後,增加了人手,但收入額卻降低至43K,就我片面的了解是對方暫不發案給我,想嘗試兩位同事的堪負量,但,工作狀況還是一樣直入深夜。
我的判斷是,在發案與修改來回上有太多時間與流程上的浪費,這問題是對方獲利的因素,因為沒有公司會接受這麼浪費人力與時間的條件,如果持續下去的話,我們會複製出一間在本地一樣操勞的公司,甚至在人力配置上也會相近於對方。
問題來了,這是獲利的模式,況且我被交付了要遠超過這目標的工作量,有可能嗎? 有的,我更黑心的將工作量疊加便是,但那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追根究抵還是整個模式的問題。
當老闆說得倒很輕鬆,下下目標,說說官話,丟給下面去思考問題就好,但,實際上碰觸到問題,我發覺的是整個計劃不周全,與執行的困難處。
可解嗎? 沒有問題是時間不能解決的問題,但,這裡連時間都要要求,那麼問題就來了,無法付出時間成本去處理問題,那麼,我們該怎麼要求效率與工作量與人力的增加?
解決問題需求一套流程,這叫SOP,但,SOP應該要由誰來擬定,又SOP裡遇到的問題,該由對方來決策嗎?我的理解是就算寫出來了,遇到獲利可能,那麼還是要打退堂鼓。
討論跟思考到後來,我的感覺上是,有太問題在最初就沒有被考慮進去,很多問題在沒有解決方案前就被要求以現在的方式去進行,甚至於很多問題是不在原本預料到,就直接冒出來要求被解決。
我試著以自己的方式去處理,所以有很多朋友接過我半夜求宿的LINE、電話等等,不過,結果只是證明,他們的要求還在這之上,解了一時不能解長久的需求。
總之,我辭了,而兩個小夥伴原本要一起離開,但晚了一個星期才走的他們,現在還撐著,想來我大概被安了不負責任的罪名吧,不過,停損原本就是我這種人在這個人生階段應該有個思考方式與決策方式,我沒有太多時間與生命可以浪費。
雖然說我曾經想過擴編來將問題解決,但,現在想想,那只是解一時,不是解一世的長久之計,只能祝福他們能早日解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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