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31

寫在慘劇之後

如果你信仰自由主義,從近年來的研究去閱讀法律與個案,即便你知道99%的人犯的罪證確鑿,但你會為1%辯護,你會支持廢死族群。

但如果你信仰社群主義,相信社會組成與分工,對體制的維持有所影響的因子應該排除,如果你知道99%的人犯的罪證確鑿,那麼1%的可能可以個案處理,所以你反廢死。

台灣與中國社會都是社群主義掛帥的結構,講究社會互助與功能,反廢的聲音比廢死大,是可以預見的事;可是自由主義卻是近年來推動台灣改革的主要論述者,社群主義者在為了體制進步,選擇在這方面與自由主義聯手,但雙方在這種1%與99%的觀點上就有很大的牴觸。

取與捨?

自由主義沒說錯,體制殺人這事,做了一次,你就做第二次、第三次,因為你沒有實感,你允許體制為了體制這麼做,即便他會出錯;社群主義也沒錯,但排除錯誤的體制狀況,意味著多數暴力的使用,他們認為自由主義的作法會縱容更多的不確定因素在體制內遊走,放過一個,又害死一個,這是恐懼。

社群主義堅信有了規則,所以要照著規則走,但這種想法正是台灣中國不太願意反抗政府的原因,不過也不要認為社群主義就是問題,維持生活與合作,正是你我生活方便的主要因素,即便偶發殺人事件,你的生活還是比第三世界穩定;自由主義的學識比較高嗎?事實上是自由主義會一直往前檢討既有的東西,會去懷疑,會去創造,所以站在前面的他們看起來相對聰穎不受拘束。

理想的社會狀況是,社群主義者維持生活與環境,自由主義不斷地調整整個體制,直到他能順暢運轉,但事實上是永遠不會完美,需求會隨著體制擴大或減少一直修正,而今天就是,兩個主義價值觀最大的衝突點,生命的非正常性流逝,而且是來自體制內居民的破壞。

選擇1%? 還是99%? 也許是可以折衝的,但事實上,問題發生在這選擇之前,應該思考的是,為什麼發生? 在哪裡發生? 發生時有沒有辦法阻止?

雙方面對的是4%沒有罪惡感的對象時,社群主義不會容許這樣會有下一個生命消逝的對象,會希望永遠不要存在;可是,自由主義會認為,一定是體制有問題,應該修好問題,而非排除這個對象,因為他也是體制的產物;一個是體制的維持,一個是體制的修正,誰是誰非?

其實都沒錯,立意都很良善,是手段的取捨而已。

事件發生當天,我一整天都沒發言,因為我在等一個正確的答案,結果不其然的是更加激烈的廢死與反廢死對決,憤怒與悲傷等等情緒,關臉書、刪朋友、究責與鼓譟的。

這話讓一個專門寫犯罪與獵奇故事的人來說,其實很奇怪,但,這件事其實迅速的在往錯誤方向思考與討論,因為又變成了廢死與反廢的對決,而詭異的是,雙方都沒發現自己陷入同一個迷思裡,死刑與不死刑,放下與不放下,都是事後的處置。

雙方對前面發生的事件都是一樣的同情與憤怒,都不希望這樣的事再度發生,但爭論的點卻是在事後的處理手段,完全忽略當下與發生前。

不論希冀事後的手段有與無,事件卻是真真切切的發生在眼前,而且落下血腥的一幕,但,我們在事前到底做了什麼?去發現了什麼?算上鄭捷,這已經是第四起大事件,如統計資料所說,台灣一年有四百起殺人事件,我們到底在事件發生前做了什麼? 國小女童在校內被殺之後改變了什麼?捷運改變了什麼?增加了標語?低頭玩手機的人在每輛車還是超過了80%,我們只是任由時間沖銷過恐怖與情緒,實質上沒有改變已經扭曲的事實與社會。

嚴刑重法對抗的是會恐懼的人,知法的人並不會害怕,玩法的人會迴避,弄法的人會拿它來對付敵人,世道如此,也是因為很多人拿來當最後防線,求的是大快人心,不過如你所知,惡人且先不談,瘋人根本不管法,法再重,再努力教化,對他就是無效,這時要思考的是,為什麼社會創造出了這樣的人。

陷入事後手段的爭論,其實無益於問題的解決與發現。

特別是當今天事件遇到不可教化、不害怕死刑的4%,4%指的不是特定族群,而是人口比例下的4%,這微妙的人,對自己犯錯沒有感覺,不受良心譴責,對生命毫無感受,不全然是社會架構造就,有時是天性與人格,他們的異樣可以外顯也可以不外顯,部分4%的人比你我還聰明,因為他們沒有罪惡感,所以做事不選手段。

4%,這是人類的異類,宣告的是死刑與不死刑兩個手段的無效,而只有一個選擇,那就是想辦法隔離,或者你想要永別這無法處理的一份子於社會之外。

但,我們仍要面對下一個這樣的4%,而我們又能做些什麼?在發生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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