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很多人認識很久了,真的沒問題的,就一直沒問題;有問題的,沒事就碰撞一下;不論碰撞的有沒有道理,又或者輸贏,重點是這之後,彼此有沒有空間再容納這碰撞之後的尷尬。
我其實很佩服幾個長期碰撞、或是碰撞後還退了一步的朋友,這種人反而使我自慚形穢,我會想,我在幹什麼?堅持什麼?為什麼要對這樣的人咄咄相逼,又不是匿名的對決,彼此在不報上名號與背景前,來一場你死我活的廝殺,這可是你熟識的面孔,為什麼不能有理解的空間?
不過,就算如此,碰撞還是得發生。
有些問題與觀念,差距還是很大,更何況,有些事是每個人的容忍底限,不但碰不得,還要據理力爭,還要全力悍衛,管你是什麼角色,違反規則一律關起來圍勦。
於是,我們容忍剛認識的人,可以去碰個幾次最在意的點,發發黃牌,然後還是在碰? 那就給紅牌驅逐。
問題來了,總有最長時間仍一直在踩雷的人,到底要不要原諒,還是要繼續這樣碰撞下去? 我通常會就先放著,我覺得很多事說開就好,但總有說開還是不愉快的事,只好先放著,也不是就此放開手,只是,不知道怎麼辦。
好像陌生一點,就能再多點空間,但這空間,其實是距離,你不想受傷我不想受傷,那麼保持安全車距,你撞不到我,我在撞到前,還有空間可以迴避,MUCH BETTER。
缺點就是,當你開始加速,而我不會像過去一樣,踩著油門狂追,心一橫,就讓你往前衝,你去結婚、你換工作、你唱起了歌、你去演講,我看不到車尾燈,緩緩開著我的三十四十,你今天開心、你今天難過,我不知道,一樣的等速,緩慢往前,同一個夜晚,但是距離遙遠。
我不期望你的期待,你是你,我是我,我有我的事,我的人生,老是在公路上追逐,那還是不如顧好安全,不如就這麼看不到你好不好。
於是,停下來,這樣就好了,也許有點懷念,但是,如果又開始糾結過去與小事,如果我又變成如此的不可原諒,那就跟當時放手一樣;阿阿,傷痕這種事就是這樣,一旦有了心潔,不對,欣潔,錯錯錯,心結,那還真的就回不去了,畢竟是化學反應。
所以,就冷靜下來,好好想想,你到底想要什麼,我到底要什麼,也許,一切本來就都是錯誤,又也許是一時衝動。
也許就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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